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等文件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的委托,现就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半年期、1年期,协议有效期内到期续存。
3、招标有效期:2年。
4、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银行3家。
5、采购人不能保证公款资金存放额度数量及存放时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中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提供市政府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600494179@qq.com,同时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至代理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作为报名成功时间,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报名。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报名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注意查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金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
5、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人民银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可以以邮寄或者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请各投标人考虑时间等各项因素,自行选择递交方式。特殊时期,如各投标人选择现场送达投标文件的,请佩戴好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完成递交手续后即交即走。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时在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开标室开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hzctzb.com/)
九、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联系人: 小傅
联系电话:0572-2112538
地址:湖州市环渚路6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俞
联系电话:0572-2275857
地 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
十、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联系人:小俞,联系电话:0572-2275857,1395725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