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湖州市公安局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信*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湖州市公安局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信*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湖州市公安局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信*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湖州市公安局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于1997年首次建成投用,历次建设及升级均由北京海鑫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信*改造必须在源代码基础上实施,依赖系统源代码、指掌纹比对核心算法及配套接口技术,而系统核心软件知识产权和源代码均为原承建单位独家持有,任何第三方均不掌握该系统源代码及核心算法;在不掌握源代码的条件下实施源代码级改造客观上不可能实现。
2、原承建单位系国内公安刑侦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的主要承建厂商之一,其系统与省厅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同源同构,历年来数据上报、协查比对、比中反馈等交换业务均按上述行业标准稳定运行。本次改造沿用原厂同一技术体系,可确保各类交换格式、字典代码、图像压缩参数与上级系统无缝衔接。能与省厅及部级指掌纹系统的标准统一。
3、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是刑侦部门的核心实战系统,项目要求改造后功能一致率100%、数据迁移准确率100%,指纹比对速度不低于100万指/秒、掌纹比对速度不低于10万掌/秒,核心页面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同时现用系统使用公安部指掌纹数据传输标准规范的接口,与上下游业务系统形成了稳定运行多年的数据交换链路。改造后要求保持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间的业务数据的交互、共享和协同应用,同步完成适配改造和无缝对接,做到稳定、持续、可用。只有原承建单位改造才能确保功能、性能与现有系统完全一致,保障刑侦实战业务连续。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北京海鑫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配套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海鑫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6层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赵辉
联系电话:0572-2252216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
2.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吴青峰
联系电话:0572-2252086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